7 月 21 日,南方航空发布关于涉及南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通知称,7 月 20 日(含)前购买旅行日期为 7 月 20 日(含)至 8 月 4 日(含)的 784 开头的国内客票,申请改签可免收变更费或免费退票。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 7 月 20 日起从南京禄口机场出港的旅客必须持有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在 2021 年 7 月 20 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南京航线的南航航班及使用 CZ 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含)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含)的 784 开头的国内客票,适用特殊处置方案。
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 2021 年 8 月 15 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申请变更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含)起申请退票: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 2021 年 7 月 20 日(含)-2021 年 7 月 21 日(含)已办理退改且收取了费用的,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其中已收的变更费和退票费。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南航提醒旅客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深圳晚报记者 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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