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南城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 3 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这 3 起典型问题是:
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负责人彭安林乱作为等问题。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彭安林任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负责人期间,县生猪办未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印制代收税款票据收取屠商每头 6 元的个人所得税,共计 542790 元,设立 " 小金库 "。其中用于违规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支出 255262 元;违规吃喝支出 30365 元;违规支出租车费、燃油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 95672 元;彭安林个人违规报销差旅费支出 1552 元。2021 年 7 月 4 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安林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商务局副局长何安平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商转办主任李明生、现任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过梦君进行批评教育;收缴有关违纪款上缴财政。
县重点办原审核股股长邱国珍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慢作为问题。2019 年至 2021 年,邱国珍在担任县重点办审核股股长期间,未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审核时限要求,致使 2019 年 100 个送审工程项目有 62 个项目、2021 年 110 个送审项目有 32 个项目审核超过最长时限 60 天,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 年 7 月,县纪委对邱国珍进行诫勉谈话。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刘春华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8 年 8 月,南城县电子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开工建设,2020 年 1 月竣工。刘春华作为县电子产业园推进组副组长,负责与该工程承建方对接、变更工程量汇总上报县政府工作。直到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仍有 5 个增加工程量未及时上报、漏报,导致该工程至今仍无法办理工程结算,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 年 7 月,县纪委对刘春华进行诫勉谈话。
上述 3 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侵害了市场主体的权益,损害了营商环境,影响了党委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全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精准监督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对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来源:廉洁南城
值班编辑:邬薇
值班审核:吴剑锋
值班编委:陈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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