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3 日,新快报记者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在最近的消防监督检查中,中山市三角镇一家织染厂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险粉)多达 2.5 吨!目前,该织染厂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 10 天行政拘留。
在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该染织厂员工明知不符合安全要求,还安排叉车搬运工将 2.5 吨保险粉搬运到厂房第三层仓库存放,这给厂房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若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随即,三角镇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即该染织厂员工魏某依法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并投送到中山市拘留所立即执行。
消防部门提醒:近年来,由非法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导致的火灾事件频发,任何个人和企业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切勿私自搬运、存放!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周焕怡 黄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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