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哈尔滨记者 张美玲 文 / 摄 / 视频拍摄并制作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7 月 23 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协会、道里区委统战部在道里区中央大街开展了以 " 依法发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 " 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 2017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四年来,在这部法律的坚实护航下,黑龙江省中医药事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显著进步。成立全省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实现我省中医药的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印发了《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推动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黑龙江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这四年来不仅医疗服务有所提升,而且促进了我省的经济发展,真正做到护佑龙江人民健康,助力龙江经济发展。
活动现场,广大市民通过《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展示和发放的科普宣传资料,对《中医药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共同营造学好、守好、用好《中医药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民杨大爷告诉记者,他对中医药非常认可,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彰显了独特的优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让他更加刮目相看,现在他和家人身体不舒服需要调理,都会主动找中医专家寻求帮助。
本次活动现场还进行了太极拳表演、健康咨询和中药鉴别服务等。来自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们运用中医学 " 治未病 "" 整体观念 " 和 " 辨证论治 " 的核心思想,结合现代健康管理学的理论方法为市民进行答疑解惑,现场进行教学指导,让市民对中药材的真假、质量好坏有了基本的了解,以保障中药疗效和生命安全,现场市民受益匪浅。
据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杨景波介绍,下一步,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做好《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完善《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中医馆、中药材种植、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和中药制剂室的建设标准与管理等相应管理办法。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从业人员及执法人员能力,加强培训,提高对中医药特点和规律、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等掌握能力,以确保中医药各项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
根据《中医药法》和《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精神以及保障人民健康的宗旨,加强我省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经济为着力点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加大我省道地、野生中药材的保护,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工作。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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