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24 日 15 时,新沂市疾控中心接上级协查信息,我市居民吕某某、沈某某(夫妻)为无锡一无症状感染者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其行程轨迹如下:
7 月 18 日,吕某某、沈某某夫妻俩与其儿子一家三口(已在铜山区隔离)到无锡太湖鼋头渚景区游玩,乘坐游船前往湖心岛(与无锡无症状感染者郭某某为同班次游船)。
7 月 19 日,夫妻俩自驾返回铜山居所。
7 月 20 日,乘坐 11 路公交车于 13:30 左右抵达徐州火车站,步行至汽车总站,在候车室侯车约 1 小时,14:50 乘坐徐州至窑湾大巴(车内另有 4 名乘客和 1 名司机)于 17:50 左右在新沂市窑湾镇胜利村十字路口处下车,搭乘一红色电动三轮车(车主 50 岁左右,男性,中等身材,听口音是胜利村人)至万庄村口,于 18:10 步行回到家中。
7 月 21 日至 23 日,吕某某每天于上午 10:00 和下午 16:00 左右骑电车至王厂村毛豆收购点出售毛豆,之后骑车返回家中。
7 月 24 日,吕某某 11:00 左右前往王楼曹窑集市地摊处购买锄头,后在一水果摊处购买了西瓜,并于 12:00 左右返回家中。
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吕某某、沈某某夫妻二人有接触的人员,在新沂市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新沂市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已到市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 " 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 ",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516-88923895
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 年 7 月 25 日
来源:新沂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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