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国内河南省等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灾,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多家企业、个人第一时间捐款或筹措救灾物资驰援河南,不少公众人物也纷纷站出来捐款捐物。不少人士捐款捐物,为抗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然而就在此时,一名说唱歌手却把自己捐的 100 元 P 图成 1.8 万元的截图,活活将自己推进舆论漩涡 ...
说唱歌手诈捐被发现
7 月 21 日,说唱歌手 @孩子王 DrakSun 晒出自己为河南捐款 1.8 万元的截图:
在这张图中,有具体的交易时间、单号、商户单号,看起来十分逼真。
在网友晒出的图中,孩子王在捐款后非常开心,立刻去粉丝群说了这条消息,还 " 谦虚 " 表态," 我觉得 18000 真的很少了,别的 rapper 都几十万,我都想 P 成 18 万 "," 量力而行,心意到了 "。
但有网友查询后却发现,结果显示他实际捐款金额为 100 元。
这还能作假?
这个无脑行为引发了大众热议,7 月 22 日 " 孩子王 " 发文为自己捐款 P 图道歉:" 错了就是错了 …… 我接受大家所有严厉批评,给我上了最珍贵的一课。我一定会认真悔过,希望大家不要放弃我。" 同时,他称自己已经补捐。
但对于 " 孩子王 " 声称 " 自己已补捐 " 的说法,有网友再次晒出捐款公示截图质疑:连补捐都还在造假,无药可救!
7 月 22 日,即将在某网络平台播出的说唱综艺节目《少年说唱企划》官方微博发文,宣布 " 孩子王 DarkSun" 退出节目录制。
孩子王原名彭磊,1997 年出生于湖南娄底,曾参加过《中国有嘻哈》《明日之子第二季》,孩子王也不算太出名,能够捐款已经很棒了,但是这种欺骗人的行为不应该啊 ~
如此行为让网友表示非常反感与愤怒," 捐了 100 也没人说你,还 P 图,是故意找骂?"" 觉得自己很幽默吗?"
为灾情捐款本是善事。捐款造假却让爱心变了味 那么孩子王捐款造假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是否构成了诈骗?
律师这样说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蒋秀海律师指出," 孩子王 " 此举属于 " 诈捐 ",即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了公益慈善捐赠协议,但捐赠人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的行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海律师表示,在法律上捐赠系特殊赠与,属于《民法典》合同编 " 赠与合同 " 一章中规定的双方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从法律责任分析:
一、具有公益性质的捐赠,不享有任意撤销权。公益性的捐赠不能 " 作秀 ",不能不想捐就随意撤销。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蒋秀海律师表示," 孩子王 " 承诺为河南洪灾捐款的行为即属于不能任意撤销的这类赠与,因此,他的 " 诈捐 "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及《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救灾捐赠受赠人。
刘海律师认为 " 孩子王 " 的虚假捐款行为具有严重的道德瑕疵,是一种爱慕虚荣、破坏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同时也欺骗了广大民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救灾捐赠受赠人。对不能按时履约的,应当及时向救灾捐赠受赠人说明情况,签订补充履约协议。救灾捐赠受赠人有权依法向协议捐赠人追要捐赠款物,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说明。
二、身为公众人物,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磊认为,该虚假行为具有严重的道德瑕疵,是一种爱慕虚荣、破坏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如果其利用该虚假捐款行为,作为自己获得某种具体经济收益的一种手段,破坏了社会秩序,可能会涉嫌违法。
如果公众人物发布不实信息,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相关机关会根据行为恶劣程度,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根据《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演艺人员不得出现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孩子王捐款造假,违背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或许也会面临行业惩戒。
三、公开承诺捐赠后不履约,可能会有什么后果?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义认为,根据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孩子王的行为属于在互联网上公开承诺捐赠的行为,如未履行承诺,属于违约行为,郑州市红十字会可以要求孩子王履约,若孩子王拒不履约,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当然捐款不是表演,公众人物的一言一行影响着许多人。既然通过捐赠等方式维护自身正面形象、增加影响力,那就应该言出必行。灾难需要同舟共济,法治底线不容逾越。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即使无法 " 帮忙 ",至少不能 " 添乱 "。如果公众人物把慈善视作表演去博取他人的关注,甚至连表演也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之上,那么这不仅是虚荣心和功利心在作祟,更是对那些真正身处困境的人们的忽视。
来源 看看新闻 Knews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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