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021-07-27
机动车“排放召回”与“安全召回”摆上同一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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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五菱)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一次逾 143 万辆的召回计划。

计划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五菱召回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宝骏 310 系列、宝骏 360、宝骏 510、宝骏 730、宝骏 RS-3、宝骏 RM-5、宝骏 RC-5 系列、五菱之光、五菱荣光系列、五菱宏光系列等车型,共计 1436997 辆。

召回原因在于,部分车辆发动机曲轴箱强制通风阀阀芯耐磨性不足,阀芯磨损后机油消耗加快,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发动机损伤。若继续使用,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不合理排放风险。

此次召回是五菱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年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公告表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已经 2021 年 3 月 30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 6 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现予公布,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时间来到 7 月,《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开始正式实施,对汽车排放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而在新规正式实施半个月后,上汽通用五菱以一起逾 143 万辆汽车的召回,成为新排放召回标准下的第一家大规模召回的厂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五菱召回公告发布的同一天,东风、奇瑞、长城三家车企也都启动了召回计划。不过,与这三家车企的召回计划不同,除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这两项召回法规要求之外,五菱的召回还依据了另一项法规——《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不同之处在于,五菱被召回的相关型出厂时满足 " 国六 " 的排放标准,但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因为汽车硬件等问题而导致排放不符合 " 国六 " 标准。

实际上,该种情况下的 " 排放召回 ",也正是《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对以往召回规定所补充的法规内容。据了解,此前国内汽车召回计划的实施仅限于安全领域,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出台将 " 排放召回 " 与 " 安全召回 " 摆在了同一纬度之上。

相关资料显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国内共发生 6 次排放召回。这几次召回涉及大众、奔驰、宝马等品牌超过 5000 辆汽车。而本次五菱逾 143 万辆大体量和前几次相比,召回规模较大。

对于车企来说,召回意味着高投入,包括财务、时间与口碑。但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召回同样有好的一面,当产品本身出问题时,召回行为能极大提升品牌的诚信与担当;相反,如果在召回上畏缩不前,怯于担当,则会因小失大,给品牌带来永久性的污点。

同时,在补充规定中,将排放召回增加到召回范围之后,可以预见的是车企召回的体量将会进一步增大。因此,如此规模的召回,五菱是第一家,但不会是最后一家。

潇湘晨报记者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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