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7-27
广州面向户籍家庭推出8763套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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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广州 2021 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 " 公租房)共 8763 套于 7 月 27 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轮候家庭意向登记,于 10 月 27 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房源点共 31 个,其中白云 13 个,天河 8 个,黄埔 5 个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房源点共有 31 个,其中白云区的石丰花园共推出 3450 套房,成为本次公租房的供房大户。番禺区城隽和府紧随其后,推出 2102 套房;嘉翠园推出 1280 套房,是最后一位供应套熟超千的房源点。从各区来看,白云的房源点也最多,共 13 个;天河房源点共 8 个;黄埔区 5 个。就户型而言,两房一厅的户型最多,共 4572 套;一房一厅 2152 套;三房一厅 1114 套;一房 925 套。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终供应房源套数将根据申请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此外,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分散,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租下天河两房一厅电梯房,165 元也可搞掂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州市推出的公租房主要面向三类群体: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来穗务工人员。其中,面向户籍家庭推出的公租房租金折合比例,价格最为优惠。根据今年 3 月公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3 口之家收入线准入限额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35660 元,家庭资产限额 56 万元。

而户籍家庭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 ×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 各收入档次缴交系数。其中,租金缴交比例按照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几档,范围为 10% — 70%。收入越低,优惠越大。比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0.1。

以天河区的棠德花园(带电梯)为例,其月租金标准为 33 元 /㎡,两房一厅面积在 44.77-69.77㎡之间。若市民租住了一套 50㎡的两房一厅,以最低 0.1 的缴交系数计算,一月租金为 165 元。

8 月 13 日意向登记结束,预计明年可入住

如想承租广州公租房的市民,注意时间表快速申请!经过领取资料、网上看房、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审核、公示、异议申诉及复核、摇号预分配、预配租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等 13 个环节,最后市民才可正式办理入住手续。预计在 2022 年,本批次公租房才会最终迎来新租客。

根据时间表安排,从 7 月 27 日起,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 APP 或微信公众号进行 VR 看房,其中: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APP 名称:珠江租赁;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APP 名称:城壹宜居平台、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壹宜居。

本批次分配对象为今年 8 月 13 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温馨提示,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 2021 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或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查看详情,或致电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电话:020-83842516、020-83630267)咨询。

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 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 人户、2 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 2 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 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 4 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 3 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 3 人户家庭及 2 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 2 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 2 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 1 人户家庭配租。

(二)配租顺序原则

1. 优先配租对象;

根据广州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

(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属孤寡老人家庭;

(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9)离婚妇女;

(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

(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 18 周岁以上未婚孤儿;

(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13)复退军人;

(14)轮候时间超过 3 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

(15)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 " 僵尸企业 " 存量公房的职工。

2. 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 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 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 2010 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 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 31 个房源点中选择 1~15 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剩余房源是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 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采写:新快报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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