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 · 大河报记者祁驿
本报讯 7 月 26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公布了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以下简称 " 新三包法 " ) 。
新三包法加入了 "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 7 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 的规定,而目前的三包法,要更换 2 次发动机、变速箱之后,才可以换车或者退车。
不仅可以 7 天内退换,新三包法还规定,退换车的时候,销售者还要赔偿消费者车辆登记费用,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
同时,新三包法还规定,退换车必须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车主的三包信息都在厂家的电脑数据库里,商家不能以车主三包凭证丢失为理由拒绝三包。
新三包法直接把平行进口车和家用皮卡车 ( 不包含商用皮卡 ) 也列入到了三包范围之中。但涉及最多的新增项还是纯电动、混动车型,从整车到零部件都被列入范围,新能源车的动力蓄电池和行驶驱动电机有了问题,也可以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另外,只要车主是在合规的维修保养场所进行合理保养维修,厂家和经销商,都不能以 " 未在 4S 店保养维修 " 为由,拒绝消费者合理的三包权益。
除此之外,新三包法中对消费者有利的规定还有 " 第 6 天起提供备用车 "、以及把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的时限或维修次数,缩短为 "30 天内或同一问题 4 次维修 ",并且要求保修期不能收工时费,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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