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9 日,我市新增 1 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阳性检出者 5,男,57 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上海公司派驻职工,租住在洪泽白牡丹宾馆。7 月 22 日与我市前 4 名阳性检出者一起到张家界旅行,7 月 27 日夜回洪泽,7 月 28 日 8:30 步行到洪泽区中医院采样,9:30 乘同事(阳性检出者 1)车回宾馆,16:00 根据企业通知在附近张步将诊所购买体温表用于健康监测,至振兴路路口西北侧扬州包子店、24 小时便利店购物,16:30 左右回到居住宾馆。7 月 28 日 24:00 作为密切接触者被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集中医学观察。7 月 29 日 20:00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复核阳性,后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目前已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人员,立即向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31 日
来源:淮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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