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水利部发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公告,其中,盐田区顺利通过达标验收,获评 " 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 " 荣誉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盐田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节水工作。自 2008 年起,盐田区开始全力创建全市首批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居民小区,曾先后推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等一批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重点行业企业建成率达 100%,节水型公共机构建成率达 8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 45%,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 43%,均远超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
▲ 盐田港区建成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年用水下降约 8 万吨
2020 年,盐田区获评为 " 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在此基础上,盐田区继续在节水工作上精准发力,谋划制定盐田区节水五年行动计划,开展上门一对一指导,积极联系企业单位共同谋划非常规水源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 " 合同节水 " 试点,进一步提升各项节水指标。截至 2021 年 7 月,盐田区万元 GDP 用水量为 3.78 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1.58 吨,分别较 2020 年下降 31% 及 41%。最终,盐田区顺利通过水利部复核验收,成功创建 " 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 "。
据相关部门表示,盐田区将以建成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为契机和新起点,在全面达到国家、省节水行动方案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城区用水效率和效益达到新加坡、东京等先进国家地区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可复制的高效用水模式,全方位发动节水宣传,巩固提升 " 产业兴盐 "" 绿色发展 " 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全面实现 " 双控、双降、双升 " 的节水成效,推动节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深圳晚报记者 谢启宗 实习生 卢依岚 通讯员 郑楚瑶
内容来源:广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盐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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