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成为了市民投诉的热点话题。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从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扬尘噪声联合执法行动等 6 个方面,提出解决施工噪声扰民的举措。
在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共享机制方面,《措施》提出,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应建立畅通市管工地和各区(新区)监管部门沟通渠道,对于新开工的工地,及时推送工地监管信息,落实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属地管理,及时处理属地监管部门巡查发现的问题,对于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被通报的工地依法严格处理。
在开展扬尘噪声联合执法行动方面,《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住建部门会同交通、水务等部门对问题突出的建设工程、拆除工程、配套工程等重点工地开展联合执法。同时,督导企业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配套指南,并通过电子视频执法、联合通报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规定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措施》提出,住建部门应完善并细化《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扣分标准和惩处细则,对恶劣、反复违法的企业实施特别管控。对未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措施被立案查处的企业,设置严重处罚的扣分情形,同一建筑施工单位 3 个月内 2 次因施工噪声被立案查处,扣 2 分,扣分记录 6 个月;同一建筑施工单位 6 个月内 3 次因施工噪声被立案查处,扣 3 分,扣分记录一年。
《措施》还提出,深圳将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编制要点》,指导企业开展源头降噪,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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