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8-06
及时追缴土地出让价款约4.3亿元,兰州市从严落实追缴制度收缴成效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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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6 日,记者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追缴工作,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高效地足额收缴土地出让价款,2020 年 12 月 15 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追缴制度》(以下简称 " 追缴制度 "),按照追缴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对违反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通过提醒告知 - 首次催告 - 当面约谈 - 作出行政决定 - 再次催告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予以追缴,截至目前,发放催缴通知 80 份,当面约谈 20 家欠缴单位、送达《行政征收决定书》20 份,通过以上追缴手段,及时追缴土地出让价款约 4.3 亿元;对收到《行政征收决定书》后仍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且在六个月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欠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予以追缴,目前,城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7 宗强制执行申请,涉及出让价款约 3.16 亿元。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价款收缴成效,今年 7 月,市自然资源局已将欠缴出让价款的单位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函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住建局,禁止欠缴单位及其控股股东或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参与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在发放项目预售许可证时,设立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保证土地出让金优先足额到账。

据了解,新的追缴制度,既有效解决了以前 " 诉讼程序复杂、追缴时限长、行政成本高 " 等问题,又有效提高了出让价款追缴成效。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优化追缴制度,缩短追缴时限,同时加强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追缴成效,全力做到土地出让价款应收尽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马艳玲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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