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里县检察院受邀与该县林业局专业人士一道,就前期办理的一起违法占用林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进行核查。
龙里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房开项目违法占用林地,龙里县林业局对其作出罚款和补种滥伐林木 5 倍的林木,恢复原状、归还林地的行政处罚。该公司除缴纳罚款外,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其他事项。就此,龙里县检察院建议县林业局督促案件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林木补种,恢复被毁林地。
▲补种现场
检察建议发出后,龙里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按照制定的补植复绿实施方案进行了补种,并邀请县检察院一同前往实地参与验收。但因受季节、气候等客观因素影响,林木成活率并不理想。检察官当场提出应进一步提高成活率,确保补植复绿落到实处的建议,县林业局采纳建议,并表示将责成当事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补种,确保补种树木成活达标,真正做到恢复林地原状。 双方表示,将共同推进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现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修复双赢。
近年来,龙里县检察院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实现专业化修复。同时,结合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要求,同步开展普法教育,以案示警,教育行为人和广大群众,切实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县境内的绿色美好家园。
贵阳晚报 +ZAKER 黔南
胡新梅
编辑 梁晋毅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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