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8-11
镇江出台全省首个居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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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顾新 记者 曹德伟)近日,镇江市发改委正式发布 " 关于印发《镇江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对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报装等相关手续做了明确规定。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个专门针对居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进行规范的文件。

当下,国家大力倡导节能环保、绿色出行,电动汽车迅速走入大众视野,成为居民购车换车的 " 主力军 "。为规范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该通知从面向群体、用电申请渠道、电价政策等八方面着重解决车位充电设施配建执行标准不一、老旧居民区无固定车位、无必要的管线通道、小区现有供电容量不足、充电设施报装难等问题。

镇江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沈源介绍,对于首次提出居民充电桩业务的小区,供电企业及时掌握居住区内车位布置、电动汽车保有、供配电设施建设以及可开放容量等情况,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予以协助。供电企业负责制定充电设施建设规划方案,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协助进行公示,作为后续充电设施供电方案编制的依据。规划方案包含所有车位的充电桩安装位置、接入路径、表箱位置等内容,涉及配电变压器容量不足需增容的应增加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电缆分支箱等相关设施的安装位置。

一旦居民区具备安装充电设施,居民可以如何进行用电申请?沈源介绍,申请人可通过 " 网上国网 "App 线上办理或供电营业厅线下提出个人充电桩报装接电申请。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车位所有权证明即可受理(非车位所有权人申请时,还需要提供车位所有权人许可证明材料)。供电企业受理申请人用电报装申请后,3 个工作日内完成用电及施工可行性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后,供电企业 1 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用电报装申请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5 个工作日内编制充电设施供电方案。在收到申请人提供的接入工程实施必备资料后,供电企业需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接网工程施工。施工完成后,申请人报请供电企业装表接电,供电企业于接报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关于电价政策,针对本小区物业、业主或所属居委会等申请在小区内建设的非经营性充电桩,应执行居民合表分时电价(不执行阶梯电价)。

据了解,截至 2020 年底,镇江地区共有 9200 辆新能源汽车,且以每月 250 辆左右的速度递增。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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