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8-12
兰州新区法院联合两单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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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兰州新区法院联合新区妇联、新区律协,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

家住兰州新区西岔镇某村的李某秀老人年逾耄耋,育有 1 子 5 女,其中 2 女早年去世。在老伴过世后,老人一直由儿子赡养。2015 年儿子不幸去世,老人由儿媳、女儿赡养,在赡养过程中,儿媳、女儿、老人之间发生矛盾,老人的赡养成了问题。近两年,老人一直由四女儿赡养,因四女儿生活负担较重,现已无力照顾老人,而老人的赡养问题在三个女儿之间又无法协商一致,遂求助于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李某秀老人面临的困境,需尽快缝合亲情,以解决赡养问题,遂与新区妇联、新区律师协会对接,组成联合调解团队,开展调解工作。

由于拆迁,老人的几个女儿、儿媳都已搬离原来的居所。为找到他们,调解团队多次赴相关村委会、居委会、乡镇等部门查询,最终找到线索。在走访中,调解团队了解到,老人养老问题背后隐含着较多家庭矛盾,长期未得到解决导致矛盾升级,更加尖锐复杂。虽经调解团队动员多方力量进行调解,但几个女儿和家人顾虑较多,都不愿主动解决赡养问题,案件陷入了僵局。

随后,调解团队了解到老人的孙子在外地某部队服役,为妥善化解矛盾,调解人员辗转联系到老人孙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组织此案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老人的女儿、女婿、孙子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观点,通过辨法析理,双方内心的隔阂得以疏解。老人孙子表示,因服役不便照顾奶奶,希望由姑姑们赡养奶奶,自己每月支付赡养费 300 元并承担奶奶的身后事宜。

案件回访

7 月 26 日,是三女儿接老人回家的日子,调解团队特意去看望了老人。分别时,老人一直拉着调解法官的手,一边流泪,一边感谢调解团队,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区法院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纷机制,积极探索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新思路、新途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妇联、律协、工会等多部门积极联动,使家事纠纷化解渠道更加多元、效果更加显著。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里能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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