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与龙岗区坪地街道办 " 无讼园区 " 创建启动仪式在位于坪地街道高桥社区的东维丰新材料产业园区举行。这是龙岗法院继此前联合吉华街道在全市首次创建 " 无讼社区 " 之后,又携手坪地街道在全市率先创建 " 无讼园区 "。
揭牌仪式现场,龙岗法院与坪地街道签订《关于创建 " 无讼园区 " 的合作框架协议》,深入探索创新诉源治理模式。" 无讼园区 " 将通过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诉调对接等多项机制,努力实现纠纷调解介入率不低于 90%、纠纷调解成功率不低于 80%、司法确认适用率不低于 90%、万人成讼率比全市平均水平低 20% 以上且逐年下降、企业和员工满意度达到 95% 以上的目标。
" 合作框架协议 " 表明,龙岗法院将主动融入、深度参与坪地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等单位的诉前调解工作对接和多元解纷协作,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依法先行调解,力求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矛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灵活运用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观摩庭审、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企业责任,对发生在无讼园区的矛盾纠纷,加强诉前释明工作,帮助当事人认识、评估可能的诉讼风险,引导其选择最优方式解决纷争;坚持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机制,充分利用 " 融平台 "、深圳移动微法院、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查、在线送达方式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
坪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隋继超表示,市、区、街道、社区、园区五级联动创建的 " 无讼园区 " 率先在坪地街道试点,是一个难得的契机,街道、社区和园区决心以 " 无讼理念 " 为指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化解、消除矛盾,努力实现 " 小事不出园区,大事不出街道 ",打造高标准、高质量 " 无讼园区 ",切实提升园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龙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仲勇指出,龙岗法院与产业园区联合创建 " 无讼园区 ",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调处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让矛盾纠纷不出园区、矛盾纠纷不成讼、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打造更加优化的 " 园区营商环境模板 ",推动龙岗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法院和各街道要借这次创建契机,大力推广 " 无讼社区 "" 无讼园区 " 经验,积累更多社会治理的 " 龙岗经验 ",努力让龙岗居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对全市首个 " 无讼园区 " 的创建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创建 " 无讼园区 " 是龙岗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具有高层引领、因类施策、建立标准三个突出特点,尤其是明确提出创建标准,为全市法院深入推动诉源治理提供了新的样本,具有开创性意义,希望继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探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基层个性的诉源治理新模式,争取将更多纠纷化解在前端,助力龙岗基层良法善治大局,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岗乃至深圳经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百年新征程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后盾。
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表示,去年底以来,龙岗法院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街道设立 8 个驻街道工作站,又与部分街道携手创建 3 个 " 无讼社区 ",探索诉源治理 " 三防三治四全 " 龙岗模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到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上半年,龙岗法院新收民事案件同比减少 4%,5 年来首现下降。启动创建 " 无讼园区 " 并提出 "3+3+5" 创建标准,是龙岗继设立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创建 " 无讼社区 " 之后,积极参与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次大胆尝试。龙岗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和谐园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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