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 乱堆乱放 " 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会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对此,龙岗区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查处一宗,处罚一宗。近日,某公司因装修贪图一时方便,霸占车道临时堆放施工建材,就被依法处罚了 28522 元。
当日,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象角塘社区环城北路佳兆业展示中心旁路段时,发现原本 3 条车道的城市道路,竟因为两堆玻璃板材,被迫 " 缩水 " 为两条车道。且该批堆放物品周边未做安全警示标识,对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威胁,引致居民投诉。
见状,执法人员立即约谈当事人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但当事人贪图一时 " 方便 ",并未当回事。执法队再次巡查时,发现 " 霸道 " 现象依然存在。经现场勘验,该批堆放物占地面积 28.522 平方米。执法队员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 1000 元罚款的标准,开具了一张 28522 元的罚单。日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恢复道路原貌,同时承诺以后一定会遵规守纪。
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该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深入推进 " 以罚促管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切实为给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胡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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