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曹德伟)" 全市中小学 9 月 1 日正常开学返校。"8 月 18 日,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发布《镇江市中小学 2021 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今年以来,镇江一直处于疫情低风险地区,全市中小学 9 月 1 日正常开学返校。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一个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 14 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 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 14 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 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 21 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 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 14 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 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 " 停课不停学 "。条件具备的中学、中职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云平台、省 " 名师空中课堂 " 和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居家学习指导。
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和本地新华书店的沟通协调,确保今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 " 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对于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顶岗实习活动,中职学校可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安排。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关注开学季重要节点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学校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严格规范办学。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责。
此外,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最严标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谋划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工作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至少开展 1 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确保每个重点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校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把好开学疫情防控条件。市教育局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的具体条件标准。各地要加强开学工作评估验收,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进行拉网式督查评估,对标对表,逐校逐项验收,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记录,列出清单,整改销号,坚决杜绝防控漏洞,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达到开学条件和标准,切实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开学。
(三)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严格落实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严格实行健康状况 " 日报告 "" 零报告 " 制度,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师生员工返校安全健康。各地各校要通知本地区或从本市(区)外低风险地区回来的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至少在开学前 14 天返回学校所在地,每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严格实行 " 日报告 "" 零报告 " 制度,及时向学校报告体温测量等健康状况。师生员工的居家体温测量记录须在开学后交由学校统一存档。在抗疫一线参加志愿服务或从事相关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必须提前 14 天(中风险以上区域的需提前 21 天)返回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确认健康方可返校。学校应动态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开学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和返校前 21 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要督促其及时就医。所有学校教职工在确保本人达到防疫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开学前一周返校到岗,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校要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校。
(四)积极开展全员防疫培训。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引导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新冠病毒疫苗。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研制幼儿园小班新生自主入园方案,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充分做好适应性教育。
(五)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各地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按照在校生规模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 40~45 人配设一只洗手盆或 0.6m 长洗手槽的要求。开学前要完成校园环境的整治和美化,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确保校园安全、卫生、整洁、美化。
(六)提前谋划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 " 双减 " 工作文件精神,确保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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