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8-21
为了300元保管费,居民楼内储存十多箱危险物质,苏州两男子被拘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心怡 记者 高达)工业酒精、二苯基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运输都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日前,苏州高新区警方就处置了一起该类违法案件。

前不久,苏州高新区浒墅关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辖区小区进行走访检查时,发现小区一住宅内储存了 13 箱二苯基、4 箱无水乙醇、工业酒精等危险物质。这 17 箱都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且放置在小区居民楼内,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依法收缴了以上易燃易爆物品,并将相关嫌疑人潘某、杜某带至派出所内进行调查。

经讯问得知,杜某前两天接到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朋友称其厂里的一些物品堆放不下,想让杜某帮忙找个地方储存放置,之后会支付给他保管费 300 块。杜某想到有个厂房可以放,但要等几天,便联系朋友潘某一起先将 17 箱二苯基、工业酒精和无水乙醇用小汽车运回了自己的住处,打算等联系好厂房再运走。" 我们只知道是些酒精、药水什么的,有 300 块钱的保管费,就心动了,没想到这些物品易燃易爆,是需要运输资质和储存要求的 ......"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杜某、潘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行政拘留 2 日。

(苏州高新区警方供图)

相关标签

苏州 酒精 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事故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