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8-23
深晚报道|犯罪集团跨国诈骗近两千万元 45人获刑最高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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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电话虚构被害人涉及某案件需要配合调查的事实,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是比较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这类案件对司法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极大损害,严重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办案工作正常进行。郭某闵、蔡某清等 45 名被告人跨国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诈骗非法所得近两千万元。

据悉,该案是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公安部门联合柬埔寨警方侦办的重大案件。2018 年 7 月至 11 月 26 日," 丁哥 "(另案处理)安排被告人郭某闵、" 车神 "(另案处理)在柬埔寨茶胶省巴地县当东乡坡雷克来村,先后组织蔡某清等 45 人冒充司法工作人员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

该犯罪集团虚构被害人涉及某案件需配合调查的事实进行诈骗。一线话务员冒充被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民警,以涉及某案件为由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经电话沟通后筛选出可能被诈骗的对象,填写单据并转接电话给二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再以北京市公安机关民警的身份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一般以案件需要保密为由让被害人勿与外界联系,通过 QQ 给被害人发送由该诈骗团伙制作的假逮捕证等系列法律文书,使其相信自己涉案,之后再将电话转接至三线话务员;三线话务员则冒充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继续引导被害人上当,最后通过让被害人转账至指定账户,或者套取被害人银行账号及密码、手机验证码的方式转走账户内资金。

2018 年 7 月至 11 月 26 日,被告人郭某闵等人共实施 500 起诈骗犯罪,骗走被害人任某美等人 1973.43 万元人民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后,南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闵、蔡某清等 45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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