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 通讯员 陈可)电子烟烟液中添加了尼古丁等化学物质,加热雾化后产生蒸汽,会对青少年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近日,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亭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亭湖区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门市进行了检查,现场劝导下架 9 户。
走访!学校周边商户出售电子烟
" 电子烟在我们学校附近就有卖,很流行。" 今年年初,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这样的信息。此后,未检检察官立即行动,走访了辖区内多所学校周边商户,发现不少超市、便利店、烟草零售点都在出售电子烟。
" 电子烟和普通香烟不一样,没有焦油,有很多口味,提神醒脑且对身体没有伤害,男女老少都可以 ……" 走访过程中,店主向着便装的检察官推销着。此时,店门口站着几个学生模样的青少年,拿着电子烟吞云吐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含电子烟)。
为保障青少年免受电子烟侵害,亭湖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前提下,就如何进一步强化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送了诉前检察建议。
检查!劝导 9 户商家下架电子烟
接到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与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电子烟专项检查行动小组。
近日,亭湖区检察院、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亭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亭湖区 11 户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门市进行了检查,现场劝导 9 户商家下架电子烟。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烟草广告的规定,检查人员要求电子烟经营者将门店播放的电子烟广告、张贴的含有 " 健康、好味 " 等广告语的海报全面下架,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为了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亭湖区检察院、盐城市烟草专卖局、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亭湖区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了电子烟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方案,三家单位将不定期开展互联网电子烟广告宣传信息清理和电子烟实体店、自动售卖机联合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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