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民众对劳动者权益和社保养老等话题存在一些不准确的理解。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民众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职工休产假当年仍有年假
有些企业规定,女职工休过产假后,当年不得再请年假。对此,市人社局表示,企业的该做法不正确。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去世后剩余养老金不会充公
老王前几天去世了,养老金不知怎么处理,家人担心:是不是养老金就会被充公?对此,市人社局表示,根据我国社保法相关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不存在充公或清零的情况。如参保人在职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金额,核算后将全部返还给合法继承人。如参保人已领取过养老金后死亡,个人账户中有余额,连同利息一同返还给合法继承人。
工伤职工退休后仍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退休后工伤待遇怎么办?市人社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安装等待遇。所需费用,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端稳 " 铁饭碗 "
有些企业为了与职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会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作成了 " 铁饭碗 "。市人社局表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代表 " 终身制 ",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有劳动者反映,劳动合同到期后,在没有与企业继续签订续约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被企业通知劳动关系终止。市人社局表示,假如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双方仍存在着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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