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鉴定,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此前在货运进境渠道查获的 4710 千克锂离子电池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 " 洋垃圾 "。
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封装塑料壳外有胶黏物残留,电池组外观可见金属连接部件切断痕迹,部分电池组存在电芯缺失、绝缘材料污损等情况。经鉴定,该批货物为经拆解回收的蓄电池组,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 " 洋垃圾 "。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深圳海关提醒,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已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进口固体废物的,海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钟睿 通讯员 林子钦 童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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