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合同关于交楼期限的约定,延期了一年多才交楼,我要起诉他支付违约金!" 今年 7 月的一个午后,张先生(化名)来到南雄市人民法院焦急地说道。
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 45 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了一批涉购房者财产利益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张先生在几年前与南雄市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 2019 年 6 月前开发商需向张先生交付房屋,但最终因该楼盘无法按期完成房屋建设,开发商未能如约交付房屋,双方多次就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支付问题进行协商,但始终争持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先生将房地产开发商诉至法院。与张先生情况类似的 40 多位业主也先后起诉了该房地产开发商。
该批系列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该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协商调解方案,抓住焦点问题寻找调解突破口。一方面,承办法官不断向房地产开发商普法释理,详细阐明逾期交房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对其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方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并告知原告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原因及目前经营存在的实际困难。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地产开发商承诺 8 月底前向各业主支付违约金。至此,该批涉购房者财产利益的群体性纠纷案成功调解结案,从立案到调结仅用时 20 天。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赖铭 吴世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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