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天召开的专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市政府近日发布公告,决定从今年 9 月 15 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北区)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本次货车禁限行新政按照 " 当严则严、能宽即宽 " 的原则,对我市原有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了调整优化,有利于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为市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货车体积和载质量大、行驶车速较低,对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压力。近年来,市政府陆续设定中心城区(北区)一批道路(路段)为货车禁止通行和限制通行路段,同时设定了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和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原有禁限行措施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调整优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题调研、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最终形成了《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公告(代拟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据介绍,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制订宽严相济的 " 全天候禁行 ""7 时至 22 时限行 "" 早晚高峰期限行 " 三级管理模式。一是针对金砂路(含)以南片区及北区部分道路设计狭窄、一些道路甚至无法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混合交通特征明显的实际,综合考虑交通安全、噪声扰民及道路狭窄等多种因素,将该区域大多数路段设置为全天候 24 小时禁行区域。二是针对金砂路以北区域的道路设计较为宽敞的情况,将该片区设置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为每天 7 时至 22 时。三是针对货运需求量大的龙湖工业区、台商投资工业区、成德工业村、龙新工业区、龙盛工业区、大洋冷冻厂、汕头冷冻厂等部位,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选取最短的通行距离限行高峰期,适当放宽了通行时间。
市公安交警部门还专门规划了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汕樟北路—泰山路—海湾大桥作为大型货车的过境路线,并计划在 " 黄河—泰山快速干线 " 全线通车后,将过境路线调整为礐石大桥—西港路—金凤路—黄河快速通道—泰山路—海湾大桥。调整后的过境路线路况将更加通畅,路线距离进一步缩短。
公安交警部门温馨提醒广大货运车辆司机:出行前应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按照市政府《公告》规定的相关路线指示通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禁止通行路段或者限制通行路段(禁止通行时间内)行驶,应事先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审查,经批准后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对违反《公告》相关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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