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被执行人贺某某收到来自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的《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在预告书的威慑下,贺某某最终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据了解,贺某某与叶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自移送到执行局开始,执行法官就积极联系当事人协商解决。2019 年 12 月,双方在执行法官调解下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2 万元,承诺余下 8 万元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封。本以为本案至此可以圆满落幕,但是在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只支付了 1 万元便拒绝履行义务,并且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依法于今年 5 月 10 日对案件恢复执行,在财产查询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已将其名下的车辆过户给了他人。经研判分析,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贺某某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并且转移财产,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了避免执行过度,体现司法温度,执行法官通过快递、广州法院微送达小程序、短信三种途径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其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在今年 6 月 16 日前履行义务。
6 月 15 日,被执行人贺某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义务。6 月 21 日,被执行人当庭付清余款 7 万元,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花都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是该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体现了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决心,也彰显了执行的温度和善意,有利于推动形成 " 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 " 的执行工作新局面。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张冲 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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