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8-30
深晚报道 |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南山警方开出深圳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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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当有可能引起火灾,燃烧起来的温度高达上千摄氏度,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然而,总有人为了图方便,心存侥幸在室内违规充电,导致出现安全隐患。近日,南山警方在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出了深圳首张行政 " 罚单 ",给违规充电的电瓶车车主敲响警钟。

8 月 28 日中午,粤海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商铺开展排查工作时,当场发现南油 B 区某商铺有一部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经现场了解,该电动自行车为杨某华(男,35 岁)所有。据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查处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等违规行为,《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 不得在住房、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充电 "。这一类的违法充电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南山警方责令杨某华改正,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杨某华十分后悔,表示当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在室内充会电不会有任何影响。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切忌将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入室内或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进行充电。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依法查处。

深圳晚报记者 罗典 通讯员 龙威 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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