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接管道、私改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近日,深圳一名包工头组织两名工人私改燃气管道,尝到违法的苦果后悔不已。
8 月 30 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西丽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一条线索:有一家饭店私改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
经过调查取证,民警快速锁定了涉案嫌疑人的身份和落脚点,并组织开展收网行动。8 月 30 日晚上,警方兵分两路,分别在宝安区、龙华区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嫌疑人向某(男,29 岁)、张某星(男,47 岁)、张某良(男,43 岁)抓获。
▲警方抓捕嫌疑人
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向某是一名工程包工头。5 月 28 日,一家饭店老板找到向某,希望能降低经营成本,让他帮忙改造燃气管道,让天然气不经计量,事后可以提供 8000 元作为回报。向某表示当时自己心存侥幸,认为只是违反了燃气公司的规定,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
经审讯,向某对未经燃气公司审核审批,组织张某星、张某良私自改造天然气管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所用管道都是燃气专用管,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在未经许可和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根据《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这一类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罗典 通讯员 龙威 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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