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9-08
助农民工要回拖欠工资,兰州市检察院深入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兰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办理保障民生的案件作为落实 " 检察为民办实事 " 活动的具体行动,切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日前,由省院联合省人社厅挂牌督办,第一检察部指导永登县院办理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的方式,成功帮助农民工要回拖欠的工资。

●基本案情

2018 年 7 月 10 日,甘肃某建材公司将某工程承包给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并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2018 年 6 月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将该工程分包给麻某,麻某雇佣魏某某等 29 名劳务人员于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在该建设项目工地务工 ;2019 年 4 月 22 日,甘肃某建材公司与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承包合同解除协议,后魏某某等 29 人工资合计 80.91 万元一直未支付。2020 年 12 月 2 日,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责令整改,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魏某某等 29 人工资,但该公司一直拒绝支付。永登县劳动监察大队调查认定,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永登县公安局立案查处,永登县公安局未对此案立案,后永登县劳动监察大队向永登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省检察院指示兰州市检察院督促、指导办案。

第一检察部积极开展工作,督促永登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了解案情,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在监督立案审查过程中,召集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并听取了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和麻某的意见,经沟通协调,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为农民工讨回 14 万元劳动报酬。

第一检察部将以党史学习为契机,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认真开展 " 检察为民办实事 " 活动,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件,积极跟进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讨欠薪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遭遇欠薪困扰的农民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编辑丨张亚君

责任编辑丨安周霜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