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9 日,红古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员顶格查处。自 2019 年 1 月 " 禁燃令 " 发布以来,红古公安分局加大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已查处 5 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违法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9 月 9 日上午 10 时许,红古公安分局华龙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辖区龙兴小区居民李某伟在家举行结婚庆典时,朋友张某涛以庆贺为由自行购买两箱烟花爆竹在龙兴小区李某伟家单元门口非法进行燃放,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所民警依法将张某涛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办案区接受询问,张某涛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涛的行为违反了《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涛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倡议: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全国各大城市相继采取立法形式发布了 " 禁燃令 ",当前,各地禁燃的意识深入人心、禁燃的习惯逐步养成、禁燃的效果初步显现。为进一步推动 " 禁燃 " 工作,共同促进美丽建设,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同时,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对违法销售、燃放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毛艳民 文 / 图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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