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 2021-09-11
男子花7000多元买电脑,却因发票这样写惹上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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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花 7000 多元买了一台品牌笔记本电脑,正常使用不到两年主板坏了,当他找到售后维修时,却被告知无法享受 " 三包 " 服务,理由是刘先生当初开具发票写的是单位名称,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电脑不到两年主板坏了

去年 2 月 10 日,刘先生在大连一家知名的家电卖场,花 7099 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当时填写发票名头时,刘先生顺手写上了公司的名称。没想到这一写,给自己惹下了大麻烦。

刘先生告诉记者

他买这台电脑是自用

和单位一点关系也没有

" 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填了单位的名。"

今年 8 月 26 日早上

刘先生开机时

发现头一天还好好的电脑无法开机了

随后刘先生找到这台电脑的售后单位

经检测刘先生的电脑的主板坏了

刘先生认为,他购买的笔记本电脑没超过两年,理应享受 " 三包 " 服务。按照规定,在 " 三包 " 有效期内,产品的主要部件坏了,商家应免费维修,如果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发票是单位名

无法享受 " 三包 "

" 售后人员说,因为我开具的不是个人发票,而’三包’服务只针对个人消费者,并不包含企业在内,因此我不能享受’三包’服务,电脑维修还需要花钱。" 刘先生说。

"

" 我这台电脑一直是个人用,后来我也问了,如果找单位开一份证明,说明电脑是我个人买的,是否可以享受’三包’,售后表示这样的证明说明不了什么,还是不能享受。"

"

刘先生认为

只要购买者能证明

其确实是为了个人生活需要

不管开什么发票

都应该享受 " 三包 " 服务

" 商家以此为借口,

是在推卸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因为着急用电脑

刘先生最终选择花钱进行维修

企业发票

是否 " 三包 " 不统一

购买电子产品,发票名头写企业名是不是都无法享受 " 三包 " 服务呢?带着疑问,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另外一家电子产品企业官网的客服电话。

客服人员明确表示,消费者无论开具的是个人还是企业发票,并不会影响 " 三包 " 政策及其他售后服务," 是个人购买还是企业购买,享受的是同样的售后服务。"

律师:消费者可起诉维权

对此,大连市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家组律师、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的牟飞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刘先生购买电脑开发票时用的是单位名头,因为单位属于生产、经营性部门,所以,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属于消法规定的 " 消费者 " 范畴。单位做为买方与卖家发生纠纷,可以适用民法典等法律规定。

买卖双方对于电脑主板维修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可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牟飞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如实开具发票,以免出现问题影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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