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一名外地离异单身女子,为了男友放弃工作来到南京。就在她怀了孕,满心欢喜准备结婚时,突然发现自己的结婚对象竟是个 " 已婚男 "。该女子在做完引产手术后,将男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六合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男方赔偿该女子 3 万多元。
2020 年 3 月,今年 39 岁的张芸(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她大 3 岁的阿豪(化名),阿豪自称和张芸一样,都是离异单身。二人情投意合,谈起了恋爱。
同年 3 月 28 日,张芸辞去了北京的工作,来到南京与阿豪同居,没过多久就怀孕了。就在张芸沉浸在马上要结婚和初为人母的双重喜悦中时,一名自称是阿豪妻子的人,在社交软件上找到了她。张芸被辱骂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阿豪并未离异,他和妻子闹了矛盾,并在分居期间追求张芸。
同年 8 月,阿豪写下承诺书,表示自愿承担引产手术费、护理费等,待张芸痊愈后,会给予 5 万元的经济补偿。可等张芸出院后,二人为赔偿费用问题争执不下。于是,张芸来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阿豪赔偿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7 万多元。
六合法院认为,阿豪隐瞒婚姻关系存续的事实,导致张芸相信他已单身并确立恋爱关系,继而同居。阿豪的行为明显有悖于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亦有失诚实信用及道德准则,应当认定其具有主观过错,并致张芸怀孕引产,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损害。但是,张芸在同阿豪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对他的婚姻状况等重大信息未尽到基本审查的谨慎义务,亦有一定过失。
六合法院经过审理,将张芸的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损失确定为 4 万多元。综合以上因素,六合法院判定阿豪对张芸的合理损失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应赔偿 3 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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