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上有白帆,水下有红菱,水边芦苇青,水底鱼虾肥 ……"
曾经,一首《太湖美》唱出太湖好风光,也让 " 太湖三白 " 传遍大江南北。然而,由于数十年过度捕捞,太湖水产品逐年衰减。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太湖流域全面实施 " 十年禁渔禁捕 "。但在湖鲜诱惑和利益驱使下,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严重破坏太湖流域渔业生态。
成立非法捕捞小分队

今年 30 多岁的江春(化名)没有正式工作,2021 年 3 月的一天,他主动找到胡华、刘明,提出到太湖捕捞太湖虾卖钱的想法。胡华、刘明知道去年 10 月太湖退捕后,不能捕捞。但物以稀为贵,赚钱机会摆在面前,两人同意加入。

几天后,三人购买了一艘快艇,先由胡华和刘明垫付资金,约定赚钱后三人平摊费用。为解决快艇停靠问题,江春在河堤处挖出一个位置,并用蓬布遮盖伪装。有了捕捞船,怎么能捕得又快又多?三人想到电拖网,再配合其他渔具捕获鱼虾。
捕捉来的太湖虾,有销路才能赚钱。江春想到鱼贩易强,知道易强有自己的销售 " 通道 "。于是,江春主动找到易强,两人一拍即合,谈好价格,并约定在指定地点交易。就这样,一支非法捕捞小分队初具雏形。
第一次交易卖了 1.4 万元


2021 年 4 月 4 日晚,小分队明确分工后,开始第一次捕捞工作。江春有太湖水域捕捞经验,充当 " 军师 " 角色,并自制电拖网,寻找适合捕虾地点。胡华和刘明根据江春的安排,将船上的底拖网撒在指定区域。
下完网半个小时后,小分队把网拖起来,将太湖虾倒进船舱,把其他渔获物扔回太湖,继续下网。看着太湖虾被一网又一网的捕捞上来,三人无比欣喜,充满干劲。从当日 21 时至次日 3 时许,小分队捕捞太湖虾 160 余斤。

" 电拖网是被禁用的捕鱼工具,如果被人发现,那岂不是都知道我在进行非法捕捞了?" 当小分队捕捞上岸时,江春多留了一个心眼,把电拖网留在做了标记的特定水域,方便下次进行捕捞。上岸前,江春拨通易强电话,约定交易地点,第一次卖了近 1.4 万元。
顶风作案当场被抓

尝到甜头的几人因人手不够,便开始 " 招兵买马 "。刘明找来弟弟刘天帮忙,每参与一次,支付 500 元酬劳。2021 年 4 月到 2021 年 5 月,除恶劣天气和行政部门严查时段外,小分队几乎每天半夜捕捞太湖虾。
掩盖再隐秘,也会走漏风声。今年 4 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太湖里非法捕捞。警方联合太湖光渔政部门展开侦查,5 月 1 日,集中收网,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江春等人,查扣太湖青虾 230 余斤。经过循线追寻,同日一并抓获收赃、运输的易强。
2021 年 8 月 5 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发现五人已形成一条集捕捞、运输、销售为一体的 " 一条龙 " 非法产业链,非法捕捞太湖虾 1000 多公斤,从中获利 36 万余元。
2021 年 9 月 1 日,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江春、胡华、刘明、易强等人在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太湖水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刘天系受雇佣参与非法捕捞,不领取高额工资或利润分成,且只负责捡虾工作,情节轻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同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意见,建议给予刘天相应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
太湖退捕 10 年,对渔民来说,确实会导致收益缩水,但也绝不能因此走上非法捕捞的犯罪道路,更不能急功近利、涸泽而渔,电捕虽可以在短时间内捕获鱼虾,但通过电捕只有小部分鱼虾会被带走,大部分鱼虾沉到水底,逐渐腐败变质,会对水域生态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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