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建立劳动保障维权信息共享机制。
通知指出,县区总工会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日常接访、网络投诉中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使用童工、未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违法超时加班、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特别是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信息反馈;县区人社部门要主动沟通、积极衔接,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明确,县区总工会要按照基本案情、案件来源、投诉人信息等要素汇总梳理劳动保障维权信息,定期将收到的劳动保障维权信息汇总推送至同级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核实后,将办理情况定期汇总反馈至工会组织;双方每月对本月推送的劳动保障维权信息进行汇总梳理,更新劳动保障维权信息办理进展;双方每年对本年度推送的劳动保障维权信息办理情况进行总结。
通知要求,县区人社局自接到总工会推送的劳动保障维权信息后,按照 "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 的原则,进行核实或转办,如前期已在当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并核实,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进行标注后反馈;如确属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人社局应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及时进行查处,并在处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总工会反馈办理结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责任编辑丨胡淼山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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