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9 日,记者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上获悉,根据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编制机构,编写完成了《兰州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全面总结我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落实情况。
报告显示," 十三五 " 期间我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为 17%。经统计测算,2020 年我市国民生产总值为 2775.73 亿元,碳排放总量为 6651.36 万吨,碳排放强度为 2.40," 十三五 " 期间累计下降 24.43 %,超额完成目标要求。
2017 年,我市被列为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2017-2025 年)的通知》《关于印发兰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5 年)的通知》要求,目前创建工作已完成起步阶段和攻坚阶段任务,进入提升阶段。截止 2020 年,碳排放总量、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 GDP 能源消耗、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森林覆盖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年均空气质量指数(AQI)、PM2.5 平均浓度等主要指标目标已完成。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实习生 张文嘉
编辑丨李雪岚
责任编辑丨安娜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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