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10-11
“特邀”老赖“围观”老赖,当天就收到40多万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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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慧 记者 严君臣)10 月 9 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大法庭集中宣判 5 起拒执罪案件。除了站在被告席上的被执行人外,旁听席上也坐满了被执行人,其中 10 名被执行人是该院在当天清晨的集中执行活动中 " 请来 " 的。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围观 " 了案件审理现场后,多名被执行人当场还钱,当日就有 40 多万执行款到位。

据介绍,南通某通纺织品公司及其实际经营人张某某拒执案,是当天集中宣判的案件之一。2018 年 12 月,通州法院对上海某绎纺织品公司与南通某通纺织品公司、陈某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某通纺织品公司给付货款 20.9 万余元及利息,陈某等人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该案审理期间,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财产保全冻结了南通某通纺织品公司的出口退税账户,实际冻结 107344.05 元。而张某某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却耍起了 " 小聪明 ",于同年 6 月 28 日擅自到税务局变更了该公司的出口退税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南通某通纺织品公司先后六次收到出口退税款合计人民币 60.8 万余元。张某某将上述退税款转至自己的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货款、工资、个人生活费用等。尤其在判决生效后,南通某通纺织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收到出口退税款近 18 万元,当日被张某某转账至其个人账户内。

2020 年 10 月,张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通州法院通过划拨某通纺织品公司出口退税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以及拍卖陈某房产的方式将案件执行到位。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张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均触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判处南通某通纺织品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张某某拘役五个月。

当天被判刑的被告人皆有能力履行,但却通过转移账户、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等方式逃避执行,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集中宣判后,现场前来旁听的 60 多名被执行人接受谈话,有的被执行人还现场缴纳了执行款。通过集中执行和宣判,对被执行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当天执行到位 4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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