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离供暖还有一段时间,但是逐渐降低的气温让 " 暖气 " 这个词在市民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10 月 11 日,有读者打进兰州晚报热线 4286666 询问,空置房如何办理停暖,停暖后过热费如何收取?对此,记者走访了供热部门。
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停暖的热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基础热费(按热计量收费的)或者户间传热费(按面积收费的)。热用户于每年供暖前一个月向供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供热企业对于历年费用结清、不侵害他人采暖利益、不影响供热企业正常供热的热用户,在 10 日内予以审核。因拆除供暖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并同时在供暖期内缴纳户间传热费;若再用热时,应当与供热企业重新办理供、用热手续,重新安装、开启其供暖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目前,兰州市热用户过热费的收取标准为:计量用户缴纳基础热费(标准热费的 30%),非计量用户按总面积热费的 10% 收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责任编辑丨李雪岚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