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我省拟选拔 260 名陇原青年英才。
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甘单位)全职工作,从事自然科学、技术技能、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金融等领域,具有成长为本领域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基本条件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81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个别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比较突出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 42 周岁(1979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经营管理人选应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两种情形不得推荐申报
1. 已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以及符合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条件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2. 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
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人选。
个人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青年人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民营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市州统战部门提出申请。
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本单位公示后将候选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省直主管部门、市州人社部门按照分配指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评审会进行评议,对拟推荐人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
中央在甘新闻机构、工业企业、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审核推荐;其他中央在甘单位按照分配指标和程序要求直接报送省人社厅。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由省委统战部统一审核推荐。
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必要时可邀请省外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与评议),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
公示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在省内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申报材料
1. 部门(单位)综合报告,包括申报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内容。
2. 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报告。
3.《2021 年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汇总表》、《2021 年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
4. 近五年主要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册(原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
严把审核关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择优排序推荐人选,严禁将矛盾上交。要积极动员个人申报,对照条件逐条逐项进行资格审核把关,严格实行 " 谁推荐、谁负责、谁签字 ",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坚决防止 " 说情打招呼 " 现象发生,自觉维护选拔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选拔工作质量。对选拔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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