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年人陷入权利被严重侵害的境地,法院会如何通过多渠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10 月 14 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两起相关案例。
10 名老人被拖欠 11 万劳务报酬,热心调解员帮助他们
2021 年 6 月,10 名老人来到江宁开发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求助。这 10 位老人都在钟某的苗圃从事花木种植工作。然而自 2016 年以来,钟某已经累计欠付他们劳务报酬 11 万余元。
△调解员徐玉珍
江宁开发区法院将该批涉老年人的劳务合同纠纷引导进入诉前调解,案件由调解员徐玉珍承办。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被告钟某对调解十分抗拒,他表示因近几年投资失败,经济陷入困境,且苗圃是他与叶某合伙经营,劳务报酬不应由他独自承担。调解的过程十分艰辛,钟某起初声称仅愿意支付一半劳务费,之后在调解过程中突然离场,再联系他时,他拒接电话。钟某离开后,10 位老人十分失望和气愤,这让调解员徐玉珍深受触动。考虑到老人们不仅急需用钱,而且如果进入诉讼会给老人们带来不小的挑战和困难,徐玉珍并没有放弃调解。
徐玉珍约案外人叶某参与调解,说服叶某主动承担了百分之十的劳务费。经过多次现场调解和反复现场沟通,钟某最终承诺剩余劳务费在中秋节前一次性付清,各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老人拿到劳务报酬
调解结案后,徐玉珍始终放心不下。如何让老人们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呢?她心想自己必须要做点什么。之后,她一直与钟某保持微信联系,关注他的动态。为督促钟某履行法律义务,徐玉珍定期向他推送本院执行百日攻坚的工作动态。终于,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午 12 点,徐玉珍收到钟某的微信,钟某向他提供了支付劳务费的收条图片,以及老人们领取劳动报酬的现场视频。确认 10 名老人都拿到了应得的劳务费,徐玉珍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20 多名老人被拖欠劳务费,告上法院维权
10 月 13 日,江宁开发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批涉老年民工劳务费案件,现场为 20 多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 30 余万元。
△老人拿到劳务报酬
据悉,武某等二十几名申请执行人都在刘某公司从事园林养护工作,因刘某未按期发放劳务费而诉至法院。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后,刘某共需对该批劳动者支付劳务费合计 50 余万元。因刘某未按期履行,武某等人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到法院申请执行。这些申请执行人平均年龄在 65 岁以上,有的甚至连自己名字都不会书写。鉴于这样的情况,开发区法院立即开通执行立案 " 绿色通道 ",专门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填写申请执行书等材料,并免费为他们复印身份证等材料,当天中午即完成所有申请执行人执行立案相关工作。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多次催促,刘某仍没有主动履行。9 月 22 日晚上,开发区法院执行人员到达刘某住处,刘某不在家中,执行人员依法将传票送达与他同住的成年亲属,要求刘某于次日到法院接受调查。第二天,刘某依传票到院后,仍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开发区法院依法对他进行搜查并扣押他一些物品。执行人员责令他必须立即筹措案款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将对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之后,刘某仍没有按照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开发区法院依法对刘某司法拘留 15 日。
△老人拿到劳务报酬
经过执行人员与全体申请执行人、刘某家属的多次沟通协调,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对于执行款项不足 1 万元的案件,一次性全部付清;对于执行款项超过 1 万元的案件,先行支付 1 万元,剩余部分在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付清,刘某亲属为债务提供担保责任。鉴于申请执行人均为老年人,大多数存在不会使用银行卡的情形,执行人员要求刘某家属支付执行款项时需现金支付。
10 月 13 日,二十多名申请执行人和刘某家属一并来到法院,刘某家属准备了 30 多万元的现金。因刘某亲属携带的现金不足以一次性支付全部执行款项,部分申请执行人对此仍有疑虑。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解释下,需要分期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最终消除疑虑,按照上述方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截至当天中午,全体申请执行人都拿到了相应的执行款项,该批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法院供图)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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