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子秋 文 / 摄)10 月 15 日,新就业形态(网约配送)劳动者权益维护典型案例研讨会在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研讨会上,参会人员对各地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典型案例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要点进行梳理归纳、分析讨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 号)的规定精神,南京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共同举办,市律师协会、南京网约配送行业协会共同承办了此次研讨会。
据南京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莅介绍,本次案例研讨重点是进一步理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 " 三种情形 ":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从而强化平台企业规范用工责任,促进调解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对近期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或单独制发的 " 四个意见 " 的准确理解。
随着各种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大量有别于传统就业方式的新就业形态迅速壮大。快递、配送、网约车等新就业群体成为 " 互联网 + 服务业 " 和现代物流直达末端的关键环节。据了解,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在各网约平台从业的人员达 40.16 万人,其中相对稳定从业人员达 22.84 万人。
记者注意到,此次研讨的四个典型案例包括了网约配送员劳动关系认定和网约配送员侵权赔偿的相关案件,刘莅表示:" 正是因为‘新就业形态’之‘新’,其在多方面呈现出有别于传统劳动关系的典型特征,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对此存在诸多空白,学界和业界在法律关系界定归类、法律适用和条文理解等方面存在不少争议。"
" 这次研讨会对于我们企业的启发很大。通过研讨会,有利于让司法界、平台方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网约配送劳动者的相关法律关系形成统一共识,让我们企业得到一个统一的标准,从而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 南京网约配送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悳高说道。
刘莅在研讨会上表示:对于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中的众多争议,南京要做到 " 不等不靠 ",在上位法和顶层设计尚待进一步明晰和完善的过程中,立足市级部门的职责权限主动作为;同时,要做到 " 举一反三 ",注重将典型案例及研讨剖析的成果转化运用到日常的执法维权实践工作中去;最后,要坚持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劳动关系 " 三方机制 "" 五位一体 " 联合调处等妥善处置和化解矛盾的多部门协同机制。
记者了解到,今年 4 月,由南京市人社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试行)》,此举走在全国前列,产生了积极影响;今年 8 月,市人社局又成立了全国城市中首个网约配送行业协会;之后,经与市总工会共同行动,于 9 月指导组建了全省首个市级网约配送行业工会联合会。" 接下来,下一步,我们还将就此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研讨交流和沟通协商,使之成为推动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刘莅说。
附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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