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广东省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此前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招生院校应于 10 月 26 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备案工作,及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各招生专业录取考生名单,并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时间。
《通知》表明高职扩招录取新生将在 10 月底入学。《通知》强调招生院校不得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培训,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以 " 先上车后买票 " 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收取 " 确保录取费 " 或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
《通知》还要求招生院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要求复核考生资格并组织测试,严禁录取不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或院校招生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取消违规考生录取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递补录取。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喜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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