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 " 十四五 " 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 2025 年,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 150 万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0 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6% 以内,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累计达到 2500 万人次以上,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200 万人次以上,创业带动城乡就业人数达到 50 万人左右。
项目建设本地用工人数不低于用工总量的 30%
《规划》指出,加快投资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推动省内重大项目建设用工优先使用脱贫劳动力,项目业主单位按属地化原则,建立与土地征用联动机制,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工;畅通信息渠道,有效对接供需,确保项目建设本地用工人数不低于用工总量的 30%;建立技能培训与项目建设协同机制,提升农民工劳动力价值。
鼓励各类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
实施乡村振兴促进返乡创业就业。鼓励各类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纳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并按规定给予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场地安排、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 1 名成员尽快就业
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针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对于出现的零就业家庭,主动上门开展就业援助和帮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 1 名成员尽快就业,确保实现动态消零。实施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推动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离校 2 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
推动实施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计划,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项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 ; 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众创空间、创业咖啡厅、创业孵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等创业实践平台,鼓励高校开展校企、校地合作,整合利用社会创业创新资源促进高校创业创新工作。
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可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可与当地创业者同等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子女人学、就业创业等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可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外来务工人员自主创业补贴并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到 2025 年,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若干个示范县 ( 区 ) 。
支持技工院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的毕业生规模
发展职业技能教育。支持农林职业院校设立 " 乡村振兴创新学院 "。实施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支持 " 双高计划 " 立项建设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工院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的毕业生规模,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持续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
加大 " 陇原工匠 " 选树力度
积极培育 " 陇原工匠 "。充分发挥大师工作室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建立工作室。评选甘肃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开展 " 绿色生态产业技能大师奖 "" 陇原技能大奖 "" 甘肃省技术能手 " 评选活动,激发技能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 " 陇原工匠 " 选树力度,命名 " 陇原工匠 ",加强 " 陇原工匠 " 培训基地建设,到 2025 年,新建 9 个陇原工匠培训基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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