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0-20
深晚报道 | 深圳一公司改名“字节跳动” 法院:属不正当竞争,赔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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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家叫做 " 字节跳动 " 的公司,都与运营今日头条、抖音的字节跳动有关,有些是 " 搭便车 " 的冒牌货。

9 月 24 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深圳字节跳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法院认定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须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赔偿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30 万元。

判决书显示,深圳字节跳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深圳字节 ")成立于 2019 年,原名深圳市满源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 18 日变更为现有名称。这家公司自称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北京字节 ")的关联公司,并开发、运营了 " 赏头条 "App。

" 赏头条 " 是一款电商 App,在广告中宣称为北京字节旗下的广告引流产品。这款 App 的标识为一个写有白色 " 赏头条 " 字样的红色方框,与北京字节的注册商标 " 头条 " 标识极为相似。

▲深圳字节北京分公司墙上贴有 " 赏头条 " 字样。

龙岗法院审理后认为,北京字节的企业字号 " 字节跳动 " 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全国范围内为公众所熟知,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 " 企业名称 "。深圳字节作为晚于北京字节成立的同行业者,理应知晓其知名度,并在经营过程中合理避让。但该公司仍以 " 字节跳动 " 作为企业字号,并在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法院因此认定其具有明显的攀附商誉故意,极易引起公众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 赏头条 " 标识与 " 头条 " 商标标识在文字组成、读音方面相似,红底白字的装潢视觉效果也非常类似,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难以区分。鉴于 " 头条 " 商标知名度较高,公众极易对 " 赏头条 " 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认为 " 赏头条 " 与 " 头条 " 有特定联系。深圳字节的行为因此侵犯了北京字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此,龙岗法院判令深圳字节立即停止使用含有 " 字节跳动 " 的企业名称、" 赏头条 "APP 名称,立即停止使用与 " 头条 " 装潢近似的标识,同时赔偿北京字节经济损失 30 万元。

据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东、山西、浙江等地均有企业将 " 字节跳动 " 抢注为企业字号,极易对公众造成误导,且存在虚假宣传隐患。比如本案中的 " 赏头条 ",就曾在一些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冒充北京字节旗下产品,并以注册拉新赚取佣金等方式骗取钱财。

上述负责人表示,龙岗法院的判决既保障了用户利益,也保护了字节跳动的品牌和产品。对于其他抢注 " 字节跳动 " 作为企业字号的情况,以及冒充今日头条、抖音等公司旗下产品的行为,本案具有判例意义。

深圳晚报记者 王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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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字节跳动 深圳 抖音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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