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10 月 24 日,南京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共推出了 61 幅地块,土地出让总面积为 274.155 公顷,起拍总价 482.86 亿元,最高限价 549.43 亿元。记者注意到,第三批次出让地块中溧水供应 17 幅成为供地主力,江宁 13 幅位居第二,建邺、六合、高淳也有不少地块亮相。据悉,该批地块将于 11 月 25 日上午 9:30 开始网上限时竞价。
根据第三批次出让地块的公告显示,溧水区供应 17 幅、77.7 公顷,是各区中供应地块最多的;江宁区 13 幅、66.1 公顷居第二;建邺区推出 8 幅河西南、江心洲地块,面积共计 14.6 公顷;六合区、高淳区分别供应 7 幅、6 幅;秦淮区在南部新城和秦淮河北岸的中心片区推出了 5 幅地块,面积达 19.1 公顷;栖霞区在燕子矶新城和栖霞山片区各推出 1 幅地块;江北新区、鼓楼区、玄武区各推出 1 幅地块;浦口区、雨花台区该批次无供应。
此次供应中,有 6 幅为纯单身职工公寓用地、1 幅为单身职工公寓用地和住宅混合用地。本批次出让地块按 " 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 " 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上述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 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执行。 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资额的 50%。
此次出让地块配建的租赁用房提出了新的要求,即 " 本批次地块配建的租赁住房,须以整幢、整单元或整层为最小单位,不足一单元或一层的应在同单元或同层内集中布置,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由竞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赁,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 10 年,不得上市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另有约定的除外),须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住房管理政策相关要求。" 在竞买人方面,同一竞买人报名地块幅数不得超过 11 幅(溧水区、高淳区除外),二批次地块的要求是 13 幅。第三批次地块将于 11 月 25 日进行公开出让。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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