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熊平平)据江苏省发改委消息,10 月 25 日,江苏组织开展了 11 月份月度集中竞价,54 家发电企业、88 家售电公司及 95 家电力用户参与交易。 本次交易共成交 108.69 亿千瓦时,成交价格 0.469 元 / 千瓦时,达到了基准电价上浮 20% 的上限,这是继 10 月 15 日江苏组织煤电价格改革第一次交易后的再次交易。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0 月 1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调整燃煤发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为均不超过基准电价的 20%,并明确该文件于 10 月 15 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江苏及时调整了相关规则和价格上浮 20% 的幅度(最高价 469.2 元 / 兆瓦时),于 10 月 15 日组织开展了 10 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共成交电量 19.98 亿千瓦时,成交均价 468.97 元 / 兆瓦时。
江苏省发改委指出,此次成交电量较上次 19.98 亿千瓦时大幅提高,进一步夯实了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对缓解煤电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切实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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