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10-27
中山南朗一仓库里住了15人 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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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中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南朗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过程中,发现位于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一租用仓库存在严重的 " 三合一 " 违规住人行为。

据悉,该仓库位于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是一栋两层高的建筑,首层是某铝材厂租用的仓库,二层为平台。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仓库设了 2 个房间,一共住了 15 人,均为铝材厂员工,且只有一个疏散出口 ,如遇突发状况,住在里面的人必须经过仓库内部才能疏散到外面,属于典型的 " 三合一 " 场所。

目前,消防部门已立案查处,并将依法对该单位处以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五千元至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知多 D】

" 三合一 " 场所为什么不能住人?

据悉,从消防角度看," 三合一 " 场所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耐火等级低,布局杂乱拥挤,管理混乱,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技能差,无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往往达不到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因火势蔓延迅速,人员难以疏散而造成群死群伤。

" 三合一 " 场所处罚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杨恩霖 冯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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