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华街道流动调解室的微信闪动,调解员查询后得知当事人陈某发来求助信息,称因与黄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伤,索要赔偿遭遇拒绝的窘况,现需要流动调解室介入调解。
调解员立即拨通陈某的电话,电话中陈某表示事发今年 5 月 31 日,他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某工业园区内行走,被迎面冲来的另一辆电动车自行车撞倒,对方是自己的工友黄某。陈某倒地后当即觉得手不能动弹,在黄某的陪同下去医院检查,经鉴定手部关节错位,需要一段时间治疗。经过几个月的治疗,陈某的手部现在已经完全恢复,但要求黄某支付医疗费遭到拒绝,于是求助流动调解室。
流动调解室的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马上联系当事人黄某,并确认调解时间和地点,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 2 个小时以案说法普法讲解和耐心劝导后,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骑车速度过快,并意识到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经协商,双方一致确认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就本次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共计人民币 17750 元。一起矛盾纠纷从申请到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耗时不到 3 小时已圆满解决。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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