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9 日,记者从永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根据永登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要求,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 10 月 29 日起,对永登县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区道路进行交通管制,除公务用车、防疫应急、执勤执法车辆外,所有车辆(包括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就地劝返并进行记录,对不听劝阻继续驾车行驶的,一律进行抓拍处理。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一律扣车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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