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芳 记者 王晓宇)吃了朋友圈购买的减肥药,瘦身效果显著,却忽略口干、心悸等副作用,转身成为代理销售,发展多名下线,年入十余万元。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卢某、张某等 10 人提起公诉。
2018 年 4 月份,做美甲生意的卢某向其微商好友张某抱怨自己太胖了,想快速减肥,正好张某新代理了一款效果不错的减肥产品,便寄了一袋名为 " 百草公主 " 的减肥产品让卢某先试用。卢某吃完后感觉有饱腹感,不想吃饭,口干想喝水,一个星期就瘦了 3 斤。卢某感觉该产品效果很好,有利可图,于是与张某联系,成了 " 百草公主 " 在连云港的总代理。
卢某的成功瘦身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在朋友圈零售,不仅自己赚到了钱,还成功发展了多名代理,从张某处购进一套 " 百草公主 " 减肥产品的价格是 75 元,卢某零售价格是 180 元,代理价格是 90-115 元,依靠差价大、销量多,卢某短时间内就赚了十余万元。
在朋友圈卖了一段时间的 " 百草公主 " 减肥药后,有顾客及代理向卢某反映,吃了这种减肥药后出现口干、胸闷、失眠、乏力、心慌等异常情况。卢某向上家张某问询原因,张某告诉她,为了达到快速减肥的效果,产品里面是有东西超标的,不超标就不会有效果了,一旦有顾客出现较重不良反应,直接给他们退款,不要啰嗦。虽然心存疑虑,但面对纷至沓来的订单,卢某决定不再深究副作用问题,继续在朋友圈售卖 " 百草公主 "。
2019 年初至 2020 年底,在明知 " 百草公主 " 减肥药含有不符合规定的成分,也不是正规药和保健品的情况下,卢某一直通过微信销售该减肥产品,并发展了吉某、徐某、闫某等 8 名非法代理。不到 2 年时间里,上述 10 人销售总额达 25 万元。
2021 年 5 月,10 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卢某等人销售的减肥药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了该非法物质,即可直接认定为刑法规定的 "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2021 年 9 月 16 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卢某、张某等 10 人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海州区检察院以卢某、张某等 10 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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